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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部工作职责
1、制订学院关于人事、师资、劳动工资等方面的规章制度。按照学院发展规划建立一支数量适当、素质优良、结构优化,能适应教育现代化及市场化需要的充满生机和活力的教职工队伍。
2、加强编制管理,做好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完善岗位聘任和考核工作,科学系统地定编、定岗、定员、定责,逐步建立合理规范的用人机制,努力形成竞争激励机制。
3、负责编报年度进人计划,充分合理地开发人力资源,积极审慎地按计划做好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工作。
4、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教职工培训、进修计划。
5、负责全院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审、聘任工作。
6、 负责技术工人技术等级培训、考核工作。
7、负责教职工的工资、津贴的定级、调整工作,积极探索技术要素和管理要素参与收益分配的分配方法。
8、负责全院教职工考勤、考核、奖惩工作,负责享受政府特殊津贴、有突出的专家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的推荐工作。
9、负责学院人事、薪资统计工作。
10、负责全院教职工社会统筹等社会保险工作。
11、负责人事档案工作,建立完善教职工数据库和薪资库,做好人事文书档案立卷归档工作。
12、接待人事、师资、工资工作来访。
1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力资源部部长职责
1、在院党委、院行政的领导下,主持处室全面工作。
2、负责人员编制、人事制度改革工作。
3、负责编制进人计划,负责引进人才工作和师资队伍建设工作。
4、负责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教职工培训、进修工作。
5、负责工资、津贴的准确、及时的发放工作。
6、负责学院教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等工作。
7、抓好处室工作规范化建设。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人力资源部副部长岗位职责
1、全面协助部长落实好部门范围内的工作。
2、协调安排好人事科与师资科的日常工作。
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师资科工作职责
1、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和学院总体发展战略,协助部门领导起草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培训计划及有关政策,及时研究师资队伍状况,提交报告和建议,为学院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2、组织拟定教师岗位职责、聘任办法、教师和辅助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办法或规定。计算教师、辅助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编制和各类岗位数,确定高、中、初职务的合理比例。
3、协助部门领导制定新进教师年度计划,做好新进教师的招聘、试讲、体检、报批和签约工作。负责新进教师岗前培训的组织和管理工作。组织教师进行外语和有关专业知识的培训工作,做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4、处理专兼职高层次人才的招聘、审核、报批和聘任事务。办理教师进修、脱产学习、攻读学位的申请、审核、报批和管理事务。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教师参加学术会议、讲学、考察、进修等人员的选派工作。
5、负责每年教师和辅助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评审的计划进程安排,做好评审、管理、考核的相关工作。
6、负责师资培训、进修情况和师资的统计与分析工作。负责教师业务档案的归档和管理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事科工作职责
1、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和要求,协助部门领导贯彻执行学院组织机构、岗位设置、编制方案的核定、管理等工作。对机构、岗位设置的科学性和实用性进行分析和调研,提出改进设想,使机构、岗位设置日趋完善、科学、合理,切实提高工作效能。
2、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协助部门领导制定学院相应的工资、津贴、福利和保险等薪酬待遇政策,报学院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全院教职工的工资、岗位津贴、业绩酬金、奖金的评定或调整,及有关补助、补贴和福利的报批工作。
3、根据学院的发展战略,及时建立健全学院人事方面的规章制度,宣传、解释、贯彻有关人事工作的政策、规定。
4、办理全院教职工的接收、聘用、人事调配手续。负责学院教职工的考勤、培训、考核和聘任等工作。负责学院干部竞聘的组织、考核、聘用手续办理。办理教职工加班、请假、销假、休假、探亲事宜及报批工作。
5、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做好教职工的合同签订、管理和归档。处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相关工作,接待、接受上级劳动监察机关的检查。
6、协助部门领导做好部门自身建设和人才信息资料库的基本建设等工作。负责部门网站的更新和维护。做好教职工各项原始数据的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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