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更新
最新推荐
发表时间:2019-11-21 16:33作者:匡老师阅读:次
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湖北名师工作室”评选工作的通知》(鄂教师办[2019]7号,见附件1)及《“湖北名师工作室”评选建设管理办法(试行)》[鄂教师〔2015〕5号]文件精神,我校拟开展2019年湖北名师工作室评选及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我校专任教师以及教科研人员。
二、申报条件
按《“湖北名师工作室”评选建设管理办法(试行)》【鄂教师〔2015〕5号】(见附件2)文件规定执行。
1、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应长期在教学一线岗位工作,现任校级领导不得参评。
2、教研机构教研人员作为主持人申报的,其工作室成员中教学一线教师应不少于70%。
3、申报人近3年主讲课程的年平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96学时。
三、评选流程及时间安排
1、个人申报。11月26日之前,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由学院组织评议后向学校推荐,并按文件要求提交申报教师的相关材料。
2、学校评议。11月29日之前,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人进行评议,确定学校2019年湖北名师工作室主持人的推荐人选,并按规定进行公示。
3、向省教育厅报送材料。12月2日之前,人力资源部将申报材料报省教育厅。由省教育厅进行评审,并公布评审结果。
四、报送材料数量及规格:
(1)《湖北省高等学校名师工作室申报汇总表》(A4纸张印制)一式2份;
(2)《湖北省高等学校名师工作室综合情况一览表》(A3纸张,可双面印制)一式15份;
(3)《湖北省高等学校名师工作室申报表》(A4纸张,可双面印制)一式5份;
(4)相关支撑材料复印件1份,附件中应含申报表中所填内容涉及到的佐证材料复印件,科研成果限报主持人及前五名成员在核心期刊上发表的排序第一的论文及承担的厅级以上课题(需按目录顺序装订成册,首页附目录)等。具体内容如下:
①封面;
②目录(须标页码);
③个人《诚信承诺书》原件(见附件3)
④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⑤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⑥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
⑦其他相关奖励证书复印件;
⑧教科研材料,限报主持人及前5名成员近5年在公开发表的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论文(限报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及主持的厅局级以上的课题。
有关奖励和教育科研成果计算至申报截止之日。
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 系 人:人力资源部人才与职称办公室 匡老师,联系电话:81695534
附件1:《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湖北名师工作室”评选工作的通知》
附件2:《“湖北名师工作室”评选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3:《2019年“湖北名师工作室”评选工作-附件》
Copyright (C) 2006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人力资源部
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589号 邮编:430223